一、 申请

结婚双方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婚姻登记申请。该申请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当事人是外国人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二、 审查

结婚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审查,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与查证。因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 登记

结婚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予登记的,说明理由。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