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出国旅游、学习或者经商的人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涉外婚姻,但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一起白头。那么,问题来了,涉外结婚必须公证吗?关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涉外结婚必须公证吗

必须公证,但只要求外国人或华侨或港澳台居民一方当事人做公证。主要是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居民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或证明。

详细规定如下: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三十二条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三十三条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三)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第三十四条 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现实当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一帆风顺获得美好的生活,实际上有许多人所生活的环境往往具有非常多的冲突以及非常大的压力,建议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应该尽量为自己减压。如果遇到了什么难以处理、无法忍受的情况最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

[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

[3]《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

[4]《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四条

[5]《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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