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珠海职工医保长住异地人员住院医疗报销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事项
职工医保、大病医保长住异地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受理范围
参保人已按规定办理了长住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
所需资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住院费用明细表和出院小结;
3、财税统一印制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
4、本人的银行账户(中行、农行、工行、华润银行其中之一);
5、属于外伤或交通事故住院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入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
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
注意事项
办理长住异地报销的人员务必在异地就医之前办好长住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方可报销异地医疗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款。
经办部门
社保中心一楼办事大厅、社保中心斗门办事处、金湾办事处、高栏港办事处、横琴办事处。
相关文件
1.《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珠府〔1997〕61号);
2.《〈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珠府〔1997〕70号);
3.《关于〈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付范围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的复函(珠府办函〔1997〕247号);
4.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珠劳社函[2008]66号);
5.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及待遇支付若干问题的通知(珠劳社函[2008]195号)。
咨询电话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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