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清远护照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条件

1、我市常住户籍的居民;

2、在我市暂(居)住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非清远户籍居民

3、驻地现役军人;

4、省内非清远户籍居民;

所需材料

1、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原件]1份/套|[复印件]1份/套|纸质版|[要求]无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原件]1份/套||纸质版|[要求]无

3、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原件]1份/套|[复印件]1份/套|纸质版|[要求]无

4、省内居民跨地市就近办理护照的(不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16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免交《居住证;|[原件]1份/套||纸质版|[要求]无

5、报备单位人员还需提交《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报备人员遗失证件补办的,还需提交报备单位确认证件遗失意见函|[原件]1份/套||纸质版|[要求]无

6、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套||纸质版|[要求]无

7、近期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原件]1份/套||纸质版|[要求]无

窗口办理流程

首次、换发、补发申请证件的:受理(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及各县(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制证(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发证(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及各县(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预受理(www.gdcrj.com)→按预约时间到前台办理申请(交验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预约取证时期到发证窗口取证(选择速递证件的证件直接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

承诺期限:出入境证件时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

办事窗口

清远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下午为14:30至17:30)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110号

联系电话:07633463359

交通指引: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 到 市公安局下车步行52米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11路37路 到 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车步行139米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7路 到 市环保局 下车步行278米乘坐105路311路 到 市审计局下车步行400米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11路37路 到 赢之城购物中心 下车步行507米

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大厅一楼(注册登记类窗口)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下午为14:30至17:30)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763-3378005

交通指引:116路、110路、111路、、123路起点终点来回经停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站”。

收费标准:

护照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20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9、11、12条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