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清远户口的材料和程序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应提供的材料:

持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的结婚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办理程序:

(1)户口在清远外的,持上述材料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申领《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两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户口在清远市内的,持上述材料直接到清远市各大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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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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