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自愿办理结婚登记,而我国取消了强制婚检,所以很多禁止结婚的疾病是不能检查出来的,如果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结婚的,婚姻是无效的,那么性无能要吧起诉婚姻无效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性无能起诉婚姻无效

没有性能力并不是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情形,所以是不能起诉宣告婚姻无效的,但可能提起离婚诉讼,结束婚姻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差别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第一、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第二、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

第三、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没有性能力并不是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情形,所以是不能起诉宣告婚姻无效的,但可能提起离婚诉讼,结束婚姻关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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