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海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条件及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申请条件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2)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流程

(1)提取人提供要件材料

(2)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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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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