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海公积金申请终止归还贷款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申请人员:

所有参加提取还贷人员。

办理场所:

原办理提取还贷委托受理的银行网点。

办理要件:

终止时应由所有提取还贷参加提取还贷人员需带好以下材料:借款合同、身份证、配偶或者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婚姻证明或户口簿)、公积金账号、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还款计划单等)和原《委托书。已经办理了提取还贷终止业务的贷款帐号一年内不得重新进行委托受理操作。在借款结清可同时办理终止委托,或在借款未结清时亦可提出终止委托。

办理流程:

持原委托书等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所有参加提取还贷人员在银行打印出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上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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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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