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指违反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行为,而重婚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会立案进行审判,那么重婚罪法院立案后怎样进行审判?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重婚罪法院立案后如何审判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重婚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在开庭之前会召集有关人员开庭前会议、然后开庭审理、辩论、质证等的流程。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重婚罪的认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重婚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在开庭之前会召集有关人员开庭前会议、然后开庭审理、辩论、质证等的流程。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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