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天水护照办理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且含申请人近照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交验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办理护照,应由一方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明、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同意其办理护照的意见。

4.属单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提交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实行按需申请护照地区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或者派出所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并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6.以劳务事由办理护照应提交经营公司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以及甘肃省商务厅出具的劳务人员登记备案表、劳务人员名单等。

7.申请办理护照时,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申请材料,并回答有关询问,不能由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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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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