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鞍山新生儿入户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条件:

1.婴儿出生后30日内,需向婴儿父母任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经常居住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登记原则上由婴儿父母到派出所申报(特殊情况除外)。

2.婴儿出生登记应以出生医学证明记录的内容为准。姓名登记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含有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符号,可随父姓或随母姓或父母双方姓氏(特殊原因的,需由婴儿入户地村(居)委会或婴儿父母所属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民族成份登记,应是国家认定的民族族称,依据父母亲民族成份确定,父母亲民族成份一致的随父母;父母亲民族成份不一致的,需父母双方到场商定并提交双方签字的书面确认件,按确认的民族成份登记,登记后的民族成份原则上不予变更。

3.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居民家庭户口、一方为居民集体户口的,婴儿应随居民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材料:

1.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

办理流程:

填写信息→提交电子材料→审核→受理→办理→结束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核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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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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