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华回国定居户口迁入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申请条件: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1、户口迁移审批表
2、准定居通知书(省公安厅)
3、华侨回国定居证(省公安厅)
4、回国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本人填写户口迁入申请审批表、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办证中心核准。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户口簿5元/本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79-82290577
监督投诉: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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