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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未悬挂车牌照处罚标准

处罚标准:

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一律扣12分

天津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根据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

以下五种情况被认定为未悬挂车牌照

1.未取得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下同)。

2.已申领号牌但未悬挂或未粘贴。

3.使用公告作废的号牌。

4.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

5.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后继续使用应当收回的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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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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