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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生育保险费率调整
西安市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阶段性对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进行统一下浮,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生育保险,全市统一将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5%下浮至0.25%。
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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