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嘉兴户口主项变更受理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民族变更受理条件:

1、本人书面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并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变更人民族成份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变更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变更人父母民族成份及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意见;

6、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审批表(含县(市、区)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市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七、其他相关证明。

二、性别变更受理条件:

1、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正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2、申请变更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本人书面申请。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