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黔西南车船税征收标准(最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税目
计税
单位
年基准税额(元)
备注
乘用车
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排气量1.0升(含)以下
每辆
120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排气量1.0升至1.6升(含)
300
排气量1.6升至2.0升(含)
360
排气量2.0升至2.5升(含)
660
排气量2.5升至3.0升(含)
1200
排气量3.0升至4.0升(含)
2400
排气量4.0升以上
3600
商
用车
客
车
中型客车
每辆
480
核定载客人数10人-19人,包括电车
大型客车
每辆
600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30
其他
车辆
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不包括拖拉机
摩托车
每辆
60
机
动
船
舶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游
艇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