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使用单位许可 1.提交资料符合要求(可实物检查)。 2.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
(二)人员资格许可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6.具体条件及考核要求见相关的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二、办理材料
(一)使用单位许可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2.《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2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4.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5.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6.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二)人员资格许可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3.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5.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1份); 6.实习证明(1份); 7.体检报告(1份)。 (出具单位:企业 )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批准-颁发
办理地点:兵团机关大楼7楼735室,办理单位:特种设备监察处
详情:
申请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人员考试申请表》(可到兵团质监局政务网站下载),携带需要提交的资料向审批机关提出考试申请。
审批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通知考试机构安排考试;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批机关对考核成绩的书面报告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委托考试机构向申请人颁发相关人员证书;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不不符合规定的原因。
四、办理地点
兵团机关大楼7楼735室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质监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一)使用单位许可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2.《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2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4.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5.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6.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二)人员资格许可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3.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5.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1份); 6.实习证明(1份); 7.体检报告(1份)。 (出具单位:企业 )
文章来源:新疆政务服务(http://service.xjb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