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烟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二、提交资料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土地或建筑物、构筑物灭失的,提交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被查封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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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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