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丹东市关于房产赠与房产证变更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变更条件:

拥有房屋所有者自愿把房屋所有权赠与他人(受赠人)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注: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办理材料:

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办理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到房管局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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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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