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太原集体户口迁移办理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须主动将集体户的户口迁出:

1、在本地有属自己或配偶的住房;

2、在本地有直系亲属和配偶可以投靠的;

3、属离退休人员或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已离开工作单位一年(含本数)以上的;

4、人事变动、工作调动等已离开本单位一年(含本数)以上的。

温馨提示:

人户分离是指本人户口与实际居住地或生活地呈不一致的状态。一些镇区对初稿“人户分离”监管的相关内容提出不同意见,如认为集体户内人员离开所在单位后拒不将户口迁出的,应由单位与员工自行协商解决,不能作为公安机关不为其他人员办理户口业务的理由,公安机关不能作为强制迁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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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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