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不但会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伤害,也会对受害者的精神造成伤害,如果导致受害者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强奸罪的精神赔偿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由此可见,我国刑事法律中并不支持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受害者被强奸精神受到了侵害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赔偿的理由可以是精神伤害,但是如果精神没有受到创伤的话赔偿理由也就不会成立,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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