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佛山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办理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所需材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第122号)和《关于修改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5]第213号)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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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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