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主要侦查机关,一般的刑事案件是由检察机关负责管辖的,而生产、销售假药是属于犯罪的行为,那么经侦大队有没有权管辖假药罪?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经侦大队管辖假药罪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也是属于经济犯罪之一,所以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大队对假药犯罪也有管辖权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认定

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

3、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也是属于经济犯罪之一,所以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大队对假药犯罪也有管辖权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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