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属于常见的刑事犯罪之一,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想减轻处罚的,是可以进行退赃的,但退赃后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的,那么诈骗罪退赃部分如何计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诈骗罪退赃部分怎么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对犯罪所得进行退赃的,退赃的部分一般是会计算诈骗罪犯罪所得中的,如果诈骗情节比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对犯罪所得进行退赃的,退赃的部分一般是会计算诈骗罪犯罪所得中的,如果诈骗情节比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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