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拉萨户口迁移材料一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购(建)房屋户口迁移
①房屋产权证;
②落户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③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本人申请;
④迁入单位的由派出所审核签字盖章;迁入居委会的由办事处、城关区发改委、派出所签字盖章。
2、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①落户单位政工人事或居委会证明;
②原籍户籍证明;
③户籍在本市一方的户口原件及申请书;
④迁入单位的由派出所审核签字盖章;迁入居委会的由办事处、城关区发改委、派出所签字盖章;
⑤准生证;
⑥出生证明;
⑦父母的结婚证。
3、投资户口迁移
①市招商引资局证明;
②落户单位证明(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③本人申请;
④原籍户籍证明。
4、聘用户口迁移
①聘用单位证明;
②聘书;
③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本人申请;
⑤原籍户籍证明。
5、随军户口迁移
①公安厅批准随军文件;
②单位证明;
③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
④原籍户籍证明;
⑤个人申请;
⑥结婚证复印件;
⑦任职命令。
6、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①落户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②原籍户籍证明;
③结婚证原件;
④户籍在本市一方的户口原件及申请;
⑤迁入单位的由辖区派出所审核签字盖章;迁入居委会的由办事处、城关区发改委、派出所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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