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连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法定时限:设立登记及补发执照(换发执照、增发副本)10日
承诺时限:设立登记及补发执照(换发执照、增发副本)3个工作日。
申请登记手续:
申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全体合伙人或合伙协议约定人员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或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补发执照、换发执照、增发副本:
申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补发执照、换发执照、增发副本,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企业)公章的《补照(换照、增发副本)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办事程序: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照(通知书)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通知书)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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