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出审核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浙社保[2013]37号)
已在杭州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帐户的停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
转出人员需提供下述材料: 申请人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1、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办理的不同事项,填写相应表格。 2、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3、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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