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临沧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必要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者出具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

3、生育证申请表;

4、人口计生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相应材料

1、患不孕不育症或者收养后怀孕的

(1)市级以上医院或者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不孕不育证明;

(2)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2、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适宜再生育的

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病残儿鉴定材料

3、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的

外事部门出具的能证明为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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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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