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肥从事网约车车辆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市区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

(四)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

(五)车型标准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最近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记录;

(五)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六)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市区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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