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孩子不随父母姓南京已可办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南京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儿户口申报及公民改名时,已经不囿于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只要有正当理由,公民可自由选择自己的姓氏。不过,这类需求并不大,很多家长选取的其他姓氏,往往也是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只要父母同意,并写下承诺书或做个公证,就可以给孩子选个其他姓氏,而成年人改姓的话,原则上只要有正当理由,并且写下承诺书或进行公证后,就可改姓,无需父母同意。
草案:有正当理由,将可选其他姓氏
在昨天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作民法、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草案)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解释(草案)中,对于公民行使姓名权有了新的规定。
解释(草案)内容包括: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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