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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政策内新生儿入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新生婴儿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
[4]出生医学证明。
[5]广东省内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属广东省外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提供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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