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的建筑项目建设中,企业因为一些原因会进行在建项目的转让,那么我们需要知道对于这种情况下还是否需要交纳相关的土地增值税?大家可以从下面的内容介绍中进行详细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转让在建项目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非商品房(依法证明)进行投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否则,应视同销售房地产,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九条规定,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所以说,对于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就要根据在建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是非商品房就不会增收土地增值税,否则就要按照规定进行缴纳土地增值税,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内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相关法条

[1]《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九条

[2]《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七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