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嘉兴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是什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在试点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的需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的有以下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3.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因受试点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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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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