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上规定的一个名词,很多人应该会感到陌生,人格否认制度在法律上称之为揭开公司的面纱,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设立以前出现很多股东滥用股权的现象,那么具体有啊哪些行为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有哪些

1、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

2、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以符合法定的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应使实质上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4、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

6、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我们要知道大多是由于股东利用公司来回避合同义务以及逃避法律义务,这些都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和隐患,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就是为了避免这种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防患于未然。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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