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是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而盗窃他人财物的,如果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所以对被盗窃财物的数额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确定是否犯罪的重要依据,那么盗窃罪车辆如何定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盗窃罪车辆怎么定价

依据我国盗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他人车辆的,车辆的价值一般是按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的,达到三千以上的,就会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四)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费用认定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

(五)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出售的,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

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盗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他人车辆的,车辆的价值一般是按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的,达到三千以上的,就会构成犯罪。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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