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而设立公司的时候,是需要由股东完成出资责任的,而股东进行出资是设立公司的前提条件之一,那么注册公司认缴期限能不能延长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注册公司认缴期限可以延长吗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2]《公司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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