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关于闲置土地的处理办法。那么,关于广州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问题,大家是否有所了解呢?在此,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第八条闲置土地由市、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调查和处理闲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
第九条市、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及其他证人;
(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用地审批文件、土地权利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第十条市、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应当向用地单位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用地单位应当自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相关证据和土地后续利用意见,书面报送调查部门。
用地单位在申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或者办理变更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已书面确认土地闲置事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以直接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相信大家看了上述内容,对广州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是什么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广州,闲置土地一般由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协助农业、林业和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对复耕、复绿的闲置土地及复耕、复绿状况进行检查监督。以上就是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华律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