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我国能不能顺序进行消费升级,以消费带动我国经济的增长,而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那么什么情形下的投诉消费者协会是不予受理的?下面由华律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哪种情形下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消费者协会对于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消费者协会的时限规定: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消费者委员会不受理的消费投诉包括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经营者之间的争议、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投诉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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