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是需要全体股东的签名,有些股东没有参与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开了股东会,并且伪造他的字迹在股东会决议上面签名,在他知道后决议已经通过了,就想要追究伪造者的法律责任。华律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一、伪造假冒签署股东会决议犯罪吗
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才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涉嫌诈骗等。
分为对内和对外两部分。对内,属于无效,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解决。对外,要看对方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如果对方是善意第三人,属于有效,如果对方不是善意第三人,属于无效。此外,该类型诉讼对期限要求较高,建议尽早解决。
二、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诉讼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奚晓明、金剑锋著,2008年12月第1版)第289页:第3-4行:司法实践中,对于决议不成立的情况,可以准用决议无效的规定,以此解决具体纠纷,平衡当事人利益。第26-28行:我国《公司法》规定将实质上的瑕疵归于决议无效之诉,将形式上的瑕疵归于决议撤销之诉。公司决议存在的瑕疵明显重大,就连决议的存在本身也无法认可时,可以提起公司决议不存在的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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