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那么,商品征订表属于要约邀请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品征订表属于要约邀请吗

商品征订表属于要约邀请,是发行机构向单位或个人征求订购商品的表格。

《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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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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