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60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材料去街道申请 第二步:民政局审核收入财产 第三步:房管局核查住房面积 第四步:市局核查 第五步:核查合格发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9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操作程序》(津国土房保【2013】284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dqzwfw.tj.gov.cn/)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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