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b) 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c)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d) 经执业单位同意。
申请条件依据: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部34号令,1999年发布)附件1中,第13条
数量限制
0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形式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市场监管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发布)第355项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