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b) 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c)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d) 经执业单位同意。

申请条件依据: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部34号令,1999年发布)附件1中,第13条

数量限制

0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形式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市场监管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发布)第355项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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