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做好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下面跟大家一起来分享下此通知:关于调整对象...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度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如何进行调整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2018年7月1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做好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下面跟大家一起来分享下此通知:

一、关于调整对象

2018年6月30日前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需参加2018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二、关于调整期限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三、关于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2、缴存基数上下限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8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8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3、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政策没变。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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