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 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二、办理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
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系统培训所取得广东省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附贴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张,审核表中所贴相片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2.现场提交资料;3.受理;1) 受理审核,2) 补正材料,3) 受理决定,4) 收件转办。4.审查;5.作出决定;1) 决定,2) 证件制作,3) 证件送达,4) 归档.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1) 取号,2) 申请接收,3) 登记,4) 申请编号,5) 收件凭证。2.受理;1) 受理审核,2) 补正材料,3) 受理决定,4) 收件转办。3.审查;4.作出决定;1) 决定,2) 证件制作,3) 证件送达,4) 归档.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连州市北湖路8号
五、办理时限
1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连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