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比例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成公积金委[2008]2号的规定,自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起...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比例都有什么规定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成都住房公积金比例

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成公积金委[2008]2号的规定,自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以下标准执行: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缴存比例低于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进行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2、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对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成,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

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的规定是:对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的规定是:

(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2)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3)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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