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公司工作的人们都知道,每个公司都是有年假的,并且对年假的天数也作出了规定的,但是有时候有员工不想要休年假。在此,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员工不休年休假书面申请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员工不休年休假书面申请
不休年休假申请书
XX公司:
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不休______年度的年休假,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二、法律依据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依照这一规章,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依据是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包括失业、个体或者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雇佣或劳务关系。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假若你还属于试用期内的新员工,但你的试用期却是3个月以上,而你的条件也恰好符合休假条件,你的单位也应安排你休假,不过实践中很多单位或劳动者都会忽略掉这点。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华律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