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通过本中心申办B卡的人员需为河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中心人事代理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人事干部将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人才绿卡登记表、非津生源进津就业申请表、就业协议书交到中心。——中心将单位所提供材料报天津市教委人才中心备案。——办理人持就业协议书、非津生源进津就业申请表到原毕业院校做派遣。——中心持人事代理单位提供的办理人的学历、学位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非津生源进津就业申请表报天津市教委人才中心审批发放绿卡。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津党厅〔2015〕27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