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破产期间管理人出租财产的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破产期间管理人是否可以出租财产,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破产期间管理人可以出租财产吗

可以。根据《破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对于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其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不依照破产程序,通过管理人将该财产予以取回的权利。进入破产程序以后,为了对债务人的财产予以保全,按照本法的规定,要由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占有或者控制的所有财产。这些财产中可能有大部分都是属于债务人所有,但也可能有些财产并不属于债务人所有。对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其所有权人或者其他物权人可以依照本条的规定通过管理人予以取回。

此外,按照本条的规定,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向管理人主张。如果管理人对此予以拒绝,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取回权确认之诉,对于法院予以确认的取回权,管理人不得拒绝权利人的取回请求。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破产期间管理人是否可以出租财产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期间,应当由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占有或者控制的所有财产。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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