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必备的设施;

(三)有与组织形式、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开办资金;

(四)有3名以上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

?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2

审查

3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变更的材料是否详实,理由是否充分

材料详实、理由充分的予以受理;材料不详实、理由不充分的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十八条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办理地点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电话:0854-8253449。

五、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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