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是有管辖权规定的,而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法院管辖,除了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是合同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管辖,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由侵权地法院管辖,那么第三人提起管辖异议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第三人提起管辖异议如何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一般是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所以第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可不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

1990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苏法(经)〔1989〕第9号《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第三人提起管辖异议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一般是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所以第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可不受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